宁可:把小说放在头顶的三个理由
原载于《延河》2015年第8期|作者:宁可|授权转发
我之所以对小说情有独钟,完全是因为意志薄弱,抵挡不了小说的诱惑。
从2008年开始写作,断断续续在全国各地二十余家文学刊物发表了四十个短篇、六个中篇,出版了一部长篇。越写越对小说敬畏,越写越觉得小说是一个必须放在头顶上顶礼膜拜的“妖孽”。
我所理解、追求的小说,或者说我所推崇的小说,无一例外应该具备以下三个要素:
可读性
考量可读性,检验标准就是吸引人。如何吸引:一、陌生化。何以陌生?因为不熟悉。不熟悉就有神秘感、新鲜欲。从而激发起读者探知欲。就像男女,因为不熟悉,所以“结”婚;由于太熟悉,因此“离”婚。陌生化的孪生体是创新性。要想长久保鲜,必须不断创新;二、语言吸引。地道的方言是一种吸引,精练的语言是一种吸引,优美的文采也是一种吸引。但这些都是一种表面上的外在吸引,无法深入人心。让读者难以自拔的不是语言的外在美,而是语言的内在美――语言的味道。味道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,如果非要具象,那就是话中要有话,语言后面还要有语言。在小说创作中,语言留白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。三、情节勾引。我喜欢读快速推进情节的小说,一环套一环,环环紧相连。如果读到一篇小说,让情节逼得喘不过气来,手不释卷,既想读完又怕读完,该是一件多么奢侈、幸福的事。情节当然包括细节,细节却需要逼真、细腻。这实在是一件很矛盾的事,情节过快,显然影响细节。但没有画面般的细节,情节又容易失真。各人感受不同,只能笼统地归结为“度”的把握了。
有了如上三条,就有了小说的可读性。
想象力
人们常说,文学作品源于生活,高于生活。这个“高于”我理解就属于想象力的范畴。有朋友说,想象力是对现实生活的一种升华;我觉得想象力是对现实生活的一种摧毁和重构――它实在是使文学之树常青的一剂灵丹妙药。有了想象力,文学就有了源源不断的创造力、生命源。每一个写作的人,都是从自己熟悉的生活写起,作品中有意无意都有自己的影子。直接地说,就是把自己的自传改头换面嫁接到主人公头上胡乱意淫。但是这种熟悉的生活写完了怎么办?总不能把自己变成一台复印机,不断地复制自己。真要如此,即使自己痴迷,读者也不会买账。
只能靠想象力帮忙。
想象力可以游离于生活之外,生活中不存在的、逻辑不通的事,在小说中都可以变成真人真事。比如,人可以变成甲壳虫;再比如,人身上可以长出翅膀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,小说可以有一个游离于现实之外的独立的世界――只要我们的想象力足够。
虚无性和不确定性
人们常常给小说赋予了许多使命,让小说反映什么、解决什么,搞得小说很累,累成了一杯白开水。我觉得小说仅仅只是小说,是喜欢文学的人的一个爱好。和喜欢钓鱼、喜欢唱歌、喜欢旅游没有什么两样。站在这个立场上,我崇尚小说的虚无性和不确定性――即小说不要交代得很清楚,有时候说得太清楚就没有想象空间了,也就没有意思了,让小说无为而立。具体来说,情节上可有意虚化,多用留白,不要低估读者的智商,而开放性的结尾可使小说具有多解性。一篇小说读完了,使读者有充分的想象空间,可以这样想,也可以那样认为,从而使小说回味无穷。
具备了以上三点的小说,我以为完全有理由可以放在头顶顶礼膜拜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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